社会责任

     

        为谋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桂林市灵川铭浩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始终坚持履行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改善自身的环境管理和环境行为,推动企业自身与社会共同进步与发展。


       环保投入上,我公司近年累计投入一千多万元。其中,投资900多万元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改造升级,从传统的麻石水膜脱硫除尘湿法工艺改造成“小苏打干法脱硫+脱硝+脉冲布袋除尘”干法工艺。每座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能力达到:70000 m3/h。治理目标粉尘<30 mg/m3,二氧化硫<200mg/m3   ,氮氧化物<500mg/m3。系统脱硫产生的脱硫灰与粉尘通过灰斗排出,无废水产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废水治理上,公司采用了“平流沉淀+组合气浮+好氧生物接触氧化法”工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达到400吨/天,经处理后的废水85%重复利用,其余达标排放。


       公司还致力于加强对各类污染物的控制排放,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预防措施,如通过调整原料工艺配方、更新生产设备、接入清洁能源、采购低硫煤等措施,尽力将环境污染降到最低程度。


        做好环境保护,多途径节能减排,是我们不变的追求和责任。